本招标项目任泽区天口镇雨、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网工程)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任泽区天口镇雨、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网工程,涉及天口镇天口村、北定村、前刘村等3个村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恢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56048米、雨水管道5056.76米、混凝土硬化117562.72平方米、面包砖硬化32900平方米、3个一体化泵站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0:00至2024-01-23 23:5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任泽区天口镇雨、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网工程,涉及天口镇天口村、北定村、前刘村等3个村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恢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56048米、雨水管道5056.76米、混凝土硬化117562.72平方米、面包砖硬化32900平方米、3个一体化泵站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0:00至2024-01-2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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