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州发电公司二期3、4号炉工程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007年正式开工,2010年全部投产发电。2013年通过机组提效改造增容后机组容量为2×650MW,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中增设低温省煤器。
目前公司3号锅炉低温省煤器泄漏、堵塞严重、烟气阻力大,影响机组经济性、安全性,故本次拟将公司3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进行更换。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鄂州发电公司3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低省模块制造、供货、包装、运输、旧低省模块拆除、新低省模块安装、水压试验、调试、安全防护、安全措施、脚手架、保温、油漆防腐、转运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工作施工工期为60天,机组停机后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机组停机前,投标方应按照控制工期排出改造工作进度表,所有工作须在计划开机前8天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A级锅炉制造或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项及以上已完工且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模块设备供货或改造合同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8时整至2024年1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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