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柳林县大剧院工程(土建部分)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发改审批发〔2019〕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集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柳林县大剧院工程(土建部分)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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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柳林县大剧院工程(土建部分)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及贰年质保,一年免费维修保养。
交货地点:柳林县大剧院工程现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供货期:供货40天,安装30天(不含电梯验收取证)
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毕且经过验收合格后两年。(在质保期限内正常损坏的零件应免费更换,无偿维修。第一年内提供免费的每月两次的保养维护及人工材料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为制造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 (2019) 32 号)》。
3.3投标人为代理商:
①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②其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 (2019) 32 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12 12:00---2024-01-1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