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鄂州发电公司一二期消防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升级改造供货、安装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的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和鄂州市之间的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距文化古城鄂州38公里,西离省会武汉30公里,南枕武九铁路和316国道,北临万里长江,地处湖北省电力负荷中心。公司装机规模3960MW,分三期建设,包括一期两台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二期两台6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三期两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月、4月投产发电,并于2012年和2013年通过通流增容改造,额定出力由300MW增容为330MW,且同步进行了供热改造,将部分热再蒸汽减温减压后通过热力公司供至葛店开发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园。二期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1月投产发电,并于2013年通过增容改造,额定出力由600MW增容为650MW。2020年机组完成供热改造,将热再抽汽引入供热分汽缸,二期机组具备供热能力。三期两台1000MW机组分别于2019年4月、6月投产发电。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消防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品牌为美国诺蒂菲尔、西门子及国产海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外储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系统、油库泡沫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一期外储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二期IG-541气体灭火系统、一期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二期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厂房电缆竖井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油库泡沫灭火系统、外招鄂电宾馆消防给水设施、报警阀组及信号阀、智慧消防监控管理物联网升级改造。
2.二期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系统改为水喷雾灭火系统。#0启备变(新增变压器)、#3主变、#3高厂变、#02启备变、#4主变、#4高厂变排油注氮灭火系统改为水喷雾灭火系统。
3.一期柴油发电机室内的外储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改为水喷淋灭火系统,并增设室内消火栓。
4.内招单身宿舍增设轻便消防水龙。
5.输煤#4、#5、#6筒仓增设消火栓、喷淋设施。
6.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7.设置灭火器等常规消防器材配置点标识(建筑灭火器等常规消防器材不在招标范围),制作常规消防器材定置图并上墙。
8.码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修复。将码头一期海湾GST200壁挂式报警主机点位并入到二期海湾GST5000柜式主机中,将GST200主机多线控制移至GST5000主机中(海湾GST5000报警主机有回路3路,实际只应用1路100个点位);码头T1至T2转运站,增加缆式线型感温电缆与消防广播、消防电话,T1、T2转运站火灾报警区域原属于一期海湾GST200报警主机探测区域,新增感温电缆报警直接接入二期海湾GST5000报警主机中;T5转运站现有二层楼梯间感烟探测器、二层半楼梯间烟感控测器、二层手报、讯响器未编入GST5000报警主机回路,需将此设备上线;T5、T6转运站加装消防广播;T1、T2、T5、T6转运站等区域喷淋阀组加装喷淋阀控制器,功能并与火灾报警联动。
9.网络信息机房、视频监控机房、厂前区信息机房增设气体灭火系统。
10.绘制工程竣工图。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除机组、设备未停运导致部分工作未完成外,投标人应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投标人按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场后按招标人具体的进度计划安排和机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工程和产品缺陷责任期为1年,开始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竣工的消防工程业绩(合同内涉及消防工程金额不低于8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完/竣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2022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合同;
(4)财务要求:近 2 年(2021-2022 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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