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邳州融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 务期 |
最高投标限 价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1 |
DNYZC-20 24-01-01 -358-01 |
邳州蜂巢 传动 7.6934MW 分布式光 伏项目 EPC 总承 包 |
招标范围:邳州蜂巢传动 7.6934MW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必须完成按发包 方管理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电站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设计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核,根据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 报告及批复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堪报告、施 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地电网公司要求,及发包人提供 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短名单(见附件) 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 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组件除外)、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 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包括光伏组件(采购除外)、逆变器、支架、箱变、高低压柜、配电装置、 动态无功补偿、接入系统工程、全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组件清洗系统、消防安全设施、项目生产运维所 需的安全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生产安全标识标志、生产运营监管平台设备、屋顶运维通道、光伏车棚等 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上述设备、材料如由发包人采购,承包人承担除采 购运输到场外的其他责任义务。本项目光伏组件甲供。 (3)施工准备与施工:完成厂区光伏建筑屋顶漏水点修复(如需)、建筑结构承载加固(如需),增设上人 爬梯(超过 10 米须配防坠装置)、建设光伏配电室(如需)、采光带挂网(如需)、设备或配电室占地处的 树木移栽或赔偿(如需)、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复、光伏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组件清洗系统及 光伏车棚) 的施工、临边防护、安防监控系统、组件 EL 检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电费结算计量表计 (关口表) 的检测、安装和验收并网调试及其电网公司所有并网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 定可靠性试运行、各项检查及验收试验等; (4)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审批备案; (5)施工临水临电:协调厂区发包人解决施工期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6)各类验收:为完成本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 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 案、供电公司等专项验收、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 用; (7) 协调、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 及厂区发包人 关系,协调厂区发包人的施工配合并负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 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9)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材料)的增值税、咨询服务类增值税; (10) 光伏设备区配套:绿化、电气设备围栏、屋顶阵列区维修通道、光伏配电室及监控室的装修含空调 配置(如需)等相关工作; (11)承包人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12)合同中承包人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 |
计 划 工 期 : 约 135 日 历 天 计 划 开 始 工 作日期:2024 年 2 月 16 日 (实 际 以 招 标 人 下 发 的 开 工 文 件 为 准) 计 划 投 产 日 期:2024 年 6 月 30 日(全 容量投产) |
1969.5104 万元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集团 及招标所属二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
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 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选择将设计工作分包, 拟分包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不再具备该资质, 并要求提供拟分包人 资质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累计 10MW 及以上光伏 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投产业绩(可不含组件及逆变器),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和竣工验收报 告等);
(3) 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业绩中体 现项目经理姓名的材料,如项目委任书等有效材料);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 亡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