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网络、印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网络、印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业主网络、印制设备采购项目;
2.2服务
标段 | 采购内容 | 维保要求 | 交货期限 | 设备数量(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一标段 | 服务器
| 提供3年服务器原厂维保服务,在产品的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质保服务、快速备件服务,在3年内设备出现硬件故障,均可以得到快捷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根据合同的约定将设备送达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设备运输的相关费用。 | 12 | 42 |
二标段 | 黑白打印复印一体机及装订器 | 整机三年免费维保。 | 合同签订后,根据协议和订单的约定将设备送达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 据实计算 | 本标段最高单价限价:黑白打印复印一体机20000元;装订器24000元;预算为:30万元。 |
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
一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要求有所有投标设备厂商授权及质保期内维保授权。
3.要求原厂本地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云南邮政远程集中监控平台非现场检查服务器项目)出具授权函和原厂本地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二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货物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效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制造商(原厂商)质保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两年来(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或以上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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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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