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准东、红沙泉露天煤矿至新疆化工煤场铁路运输服务,整体运输量约260万吨;其中红沙泉矿混煤运量160万吨,准东矿混煤运量100万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起始地 |
到货站 |
目的地 |
年预估运输量(万吨) |
1 |
红沙泉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60 |
3 |
准东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100 |
线路1:红沙泉煤矿(环线)铁路约288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 到站卸车约1公里或翻车机卸车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2:准东煤矿(环线)铁路约171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到站卸车约1公里或翻车机卸车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准东煤矿、红沙泉煤矿通过铁路运输方式运输至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煤炭铁路运输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30辆,车型要求为新能源自卸卡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行驶证;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6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