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全厂LED照明灯具框架协议项目,依据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框架协议(不直接供货),框架协议列入 EPC 招标文件,由EPC承包商按照EPC合同执行框架协议采购。
主要设备为本项目全厂各装置使用的LED照明灯具(约11800盏,包含防爆、三防、路灯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全厂LED照明灯具的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单价包含框架协议采购供货、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项目售后服务、专业培训等工作相关服务。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EPC采购合同签订后12周货到项目现场。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2.5 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下各采购方的釆购合同签署生效后,釆购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的责任均由各采购方来承担。支付条件应按本条规定执行、付款方式参照EPC总承包合同中相关设备付款条款执行或由中标人与EPC另行商定。
(2)本采购合同下由卖方提供的与货物相关服务和其它物品的价款随合同货物付款进度,在采购合同总价内支付,不再单独支付。
2.6 报价说明
投标产品及其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培训、技术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LED照明灯具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制造商声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防爆照明灯具必须具备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条件(提供合同扫描件):
(1)须提供2018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不少于5份LED照明灯具销售业绩或框架协议业绩,且每份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所有业绩必须包含防爆灯具);
(2)须提供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智慧工业照明系统的销售业绩(业绩或技术规格书中体现出通过电力载波和物联网平台进行智能控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2日 16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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