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2024年锅炉除焦剂采购,采购数量2925桶(25Kg/桶)主要技术参数:比重(20℃)不小于1.0~1.2g/ml,pH4.0~6.0,凝点-7℃。本项目为长协合同,为确保供应将确定主辅供应商,供货比例为7:3(主供2047桶,辅供878桶)。经评审后综合评分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超过第1名报价的5%(含5%),全部供货将由第1名承担。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通知到货。
2.4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3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除焦剂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3.2资格要求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产品具有300MW等级(或以上)火电燃煤机组除焦应用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签署页,提供除焦剂应用在火电机组燃煤为高钠煤和低钠煤掺烧的用户证明材料);
3.3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月10日09:00至2024年1月30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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