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TC-C-23290777
1.招标条件
红河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经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批复(中烟办〔2021〕87号文),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号工程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号工程系统改造
2.2项目概况: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构建以工商同址共库工艺流程为基础的区域(红河、文山两地)卷烟物流供应链架构。按照工商同址共库、工商即时直供、区域物流(红河、文山)供应链架构进行规划设计,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每年分拣配送卷烟28.3万箱的要求,规模拟按一级烟草配送中心标准建设,采用“储分一体+全品规”分拣系统,配置3条分拣效率20000条/小时的全品规分拣线。
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号工程系统改造项目,针对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业务模式及流程,对所涉及决策管理系统与即时直供系统的部署、改造、数据对接等相关内容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业务需求。
2.3项目实施
2.4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涉及工商同址共库区域物流配送业务配套一号工程系统相关改造建设,主要包括:配套硬件,即时直供系统升级改造,区域物流模式下的决策管理系统条烟打码的改造,相关数据接口的开发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备试运行条件,试运行阶段为6个月;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合同工期不予调整。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中所涉及硬件与软件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艺和系统能力需求,且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有关的行业标准。
2.7质保期:1年,自本项目甲乙双方签署最终交付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照。
3.2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③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④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