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ROT模式实施,包含矿井水处理系统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投资、设计、改造、运营、移交,建设工期4.5个月(含联合调试),运营期限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联调后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5年,到期后无偿移交招标人。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矿井水处理站维修改造,处理规模100m3/h,后端增加深度处理单元,采用反渗透作为脱盐核心工艺,深度处理规模按50m³/h×2产水设计;生活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主体工艺采用A/O生化+MBR工艺,处理规模10m3/h。
注: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机要求及附件:招标技术要求、改造方案。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
2.3计划工期及运营服务期限。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4.5个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包含联合调试)。以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整体产水合格(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合格,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双方共同确认)开始计费。
运营服务期限:项目联调后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五年,到期后无偿移交招标人。
2.4建设地点:金通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南约20km,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
2.5付款方式:按照月度水处理量据实结算(调试期间不予计费)。
2.6质量保证:项目运营期间要求反渗透产水率不低于70%,矿井平均进水水量大于50m³/h按实际进水量结算,平均进水水量低于50m³/h按进水量50m³/h结算。生活水处理量(月平均):项目运营期间按实际进水量结算。
2.7报价方式:报出吨水处理单价,即 XX元/吨(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至少1份矿井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或运营服务业绩(业绩中显示的规模不低于100m3/h)。
注:投标人应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工程内容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内无明确规模需提供业绩甲方的有效证明。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05 日9 :00: 00至2024年01月24日17 :00: 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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