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3年中韩石化LYH23-10-31-001碳五分离区域冷冻机组采购(WZ20240124-2333-4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冷式冷冻机组\R134a 1000~2000kW 间接冷却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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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水冷式冷冻机组\R134a 1000~2000kW 间接冷却式 | 1.00 | 台 | 包1-水冷式冷冻机组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冷冻机组生产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合资或进口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3.1.8 投标人所提供的冷冻机组应该是经证实设计成熟的机型,需提供近6年(2018-2023)国内同类工况行业中3台及以上(三台均为不同企业),机型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双螺杆结构形式,制冷量1000~2000kW 间接冷却方式)的业绩(同一法人下的公司业绩具有同等效力),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但不限:技术协议附件、合同复印件及投用后1年以上的运行良好的用户使用评价(至少一台业绩机型的评价)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将视为无效证明。 3.1.9 机组冷媒不接受环保R134A以外的制冷剂,提供承诺书。 3.1.10 投标人需全部响应技术文件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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