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4000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保定城市更新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所需的保温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保定市城市更新莲池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六标段)地处保定市莲池区,包含南大园乡南金庄村、五尧乡北辛庄村、五尧乡南辛庄村共3个村,其中南金庄村位于城区二环路以内,南辛庄村、北辛庄村位于南二环以南1公里处,主要包括项目征迁、回迁安置房建设、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南辛庄村、北辛庄村安置区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东侧,南二环南侧1公里处。包括6栋住宅楼(9F/1栋,18F/1栋,25F/3栋,27F/1栋),1个邻里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1396.9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9853.43㎡,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1543.52㎡)。
住宅全部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多层配套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车库为地下两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基采用CFG桩复合地基,基础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保温材料,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保温材料 | 70厚石墨挤塑聚苯板(B1级)+50厚防护层(A级) | ㎡ | 45000.00 | |
2 | 保温材料 | 100厚(B1级)挤塑聚苯板 | ㎡ | 5000.00 | |
3 | 保温材料 | 20厚(B1级)挤塑聚苯板 | ㎡ | 51000.00 | |
4 | 保温材料 | 20厚挤塑聚苯板 | ㎡ | 2500.00 | |
5 | 保温材料 | 70厚挤塑聚苯板 | ㎡ | 2500.00 | |
6 | 保温材料 | 50厚(B1级)挤塑聚苯板 | ㎡ | 5500.000 | |
合计 | 111500.00 |
备注:上表中招标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招标规格数量与实际规格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通知并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4年02月~预计2025年12月,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通知供应时间为准。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1)挤塑聚苯板除应符合《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2规定外,其性能指标还应符合12J3-1《外墙保温》表4.2.3的规定。
(2)挤塑聚苯板:干密度22-35Kg/m³, 导热系数标准值0.030,修正系数1.10,计算值0.033,燃烧性能B1级。
(3)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干密度≤350Kg/m³, 导热系数计算值0.060; 燃烧性能A级。
(4)石墨聚苯板:干密度20Kg/m³,导热系数标准值0.032,燃烧性能B1级。
(5)无论本合同是否要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7、付款条件: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相应货物的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70%比例支付,次月滚动支付。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量保证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若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比例支付的承兑汇票等,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甲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其他经济利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保温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的同类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保温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