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滨海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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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最高投标 限价(万 元)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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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 经济开发区屋顶分 布式光伏综合智慧 能源项目(二期项 目) EPC 总承包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式招标,暂定招标 项目总容量 120MW,范围为江苏新能 源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项目公司在湖北省天门市下辖杨林街道、侯门街道、蒋湖农场以及 仙桃市下 辖彭场镇、三伏潭镇、张沟镇等街道、 乡镇投资开发的户用光伏项目, 本项目为交钥 匙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项目前期开发至投产发 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工程、设备和材料 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按照甲定乙购原则, 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 招标人按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 且提 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 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安 装、调试及质保服务;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 的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安装及质保服 务, 招标人审定)、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 设备监造、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 产、性能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以及 其他项目并网所需的工作, 为交钥匙工程, 并 在质量保修期内负责修复由承包方施工质量、 施工工艺以及提供材料所引起的所有故障和缺陷。 1)前期开发: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 办理, 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租赁协议(工程 及安全协议) 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 开户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现场勘查及测量,确 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包括光伏 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接入系统方案 设计、施工图、竣工图) 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含运输、卸车、保管场地): 包括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 系统、接地材料、屋面防水加固材料(如需)、 组件导水槽(安装角度低于 15°的屋顶组件须 安装, 每块组件 2 个)、光伏防水型支架(需采 用防渗漏措施的阳光棚)、现场安全标识、企 业标识等(光伏组件、逆变器按照甲定乙购原 则, 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 招标人按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 且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 由投标人进行采购、 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光伏组件、逆变器之 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人采购,发包人审定); 4)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 查测试、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 设备转运和保管, 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 纷处理; 5)调试并网: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 招标方及相关部门验收:系统调试、试运行及 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协议签订等全部并网验 收及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依据国家政策开展相关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 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 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 承担本项目质量 保修责任; 8)软件平台:承包方户用光伏电站管理平台 系统具有以下功能, 至少包括电站设计、开发、 建设、验收、结算等,可监测到每户发电量、 逆变器数据等信息, 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 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监测、运维派单、 拓展、手机 APP 等功能, 同时提供相应的数据 接口接入集团现有管理平台。 |
工期要求: 中标后签 订框架协 议,在合 同签订后 的 12个月 内完成至 少 120MW 容量确户、 协议签订 和并网发 电。 |
1300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 1),2)项其中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1);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2),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的,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01 月 01 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以完工证明或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等。以联合体投标的,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01 月 01 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成员单位应 具有至少 1 个已完的并网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成员单位应具有至少 1 个已完的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完工证明或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等。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 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具有在近 3 年内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职文件证明);
3)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承诺公章。
4)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