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两台 100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 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建设工期:2023 年 11 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 24+3 个月,以集团 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4 设备名称: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设备。
2.6 数量:每台机组 6 台套真空热管换热器、 2 台二次风暖风器、 1 台热媒水加 热器、 2 台热媒水循环泵(变频)、循环水膨胀水箱、各类阀门、流量测量、电 控仪表等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
2.7 技术规格: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烟气余热回收装置性能设计数据,在 20%ECR~ 100%BMCR 工作容量范围内,均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烟温与设计温度的差异小 于±1℃, 真空热管换热器各模块出口的烟气温度差异也小于±1℃, 水温与设计 温度的差异小于±5℃。真空热管换热器壳体的设计压力不低于±9.8kPa。
2.8 交货地点:华银株洲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 (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陈家塘主厂区)。
2.9 交货期:暂定 2024 年 9 月,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
2.10 供货范围:每台机组 6 台套真空热管换热器、 2 台二次风暖风器、 1 台热媒 水加热器、2 台热媒水循环泵(变频)、循环水膨胀水箱、各类阀门、流量测量、 电控仪表等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 除特别明确指明的不属于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系统的供货范围外, 其它与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系统相关的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期确保整个系统的完整性与功能性的所有设备、部件等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 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1.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 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 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 则申请 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1.4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证或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 级锅炉部件)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
3.1.2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 有至少 2 台 600MW 等级及以上国内燃煤机组提供新建/改造采用真空热管技术的 低温省煤器或低低温省煤器或烟气余热利用设备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
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业绩相关材料需能证明采用真空热管技术)
其他说明:
(A)供货业绩中的“供货设备清单页 ”形式不限,只需证明设备数量、设备形式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 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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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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