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的名称:广东省德庆县简架头、云致冲花岗岩矿项目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
2.1.2.项目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回龙镇、新圩镇。
2.1.3.建设规模:骨料线产能按1600万吨/年,全风化线处理能力按400万吨/年,半风化制砂线处理能力按135万吨/年,其主要规格为0~5mm(精品机制砂)、0~5mm(水洗砂)、5~10mm(碎石)、10~26mm(碎石)等;产品品种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部分调节。
2.1.4 产能保证指标:
产品方案(不含水洗山砂):12碎石产品占比48%,瓜米石产品占比7%,机制砂产品占比45%。(该比例仅做投标报价参考,具体比例根据合同约定及阶段性市场需求进行确定。)
2.1.4.1 各生产线产能达到设计产能指标的100%。
2.1.4.2 不整形、多缸圆锥立轴破联合细碎工况下10~26mm骨料产品产出率不低于50.38%;
2.1.4.3 需整形的工况下10~26mm骨料产品产出率不低于33.44%;
2.1.4.4 云致冲矿区全风化层产砂率不低于35%;简架头矿区全风化层产砂率不低于48.6%;
2.1.4.5 矿石损失率不高于2%。
2.2 招标范围
2.2.1 详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地质勘察、采剥工程、加工生产厂区、加工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皮带运输廊道、道路、供配电、供排水、消防、安全、水保、环保、节能、绿化、厂内堆场(包括半成品堆场和成品堆场)、排土场、终了边坡、土地复垦、绿色矿山、智慧矿山等工程设计详图。
2.2.2 设备供货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供货,包括机电设备的专用工具、随机备配件等,同时包含达标达产前、质保期内的备配件供应。
2.2.3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施工(含桩基工程及地基处理)、机电设备安装等全项目工程施工,在招标人德庆县租赁办公区域内同步建设总监控室、实验室。
注:土建工程以码头项目红线为分界线,码头项目红线外的土建工程为矿山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负责(码头堆场不在EPC总承包建设范围内);长胶廊道设备安装工程负责廊道部分接入码头堆场内部转运站(不包括转运站)的所有设计采购安装工作。
2.2.4 服务范围:工程建设管理、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发包人资产保管(保管截止时间为竣工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服务工作。(不含监理)
注:发包人保管资产范围包括:宝华石场、德海码头、德盈砂场和臻汇砂场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及租赁土地;云致冲的石场设备、建(构)筑物实物资产及租赁土地,具体以招标人交接清单为准。保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建设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支付。
2.2.5 运营(O)总承包采购范围
简架头、云致冲矿山运营、生产加工、土地复垦、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等。简架头矿山运营期24年,云致冲矿山运营期10年。
2.2.5.1 运营期内矿山覆盖层剥离、矿石爆破开采、二次破碎及解小、厂区内运输、生产加工、边坡治理等,所有生产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保养、运输道路维护、排土场运维及复绿、生产所需人材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做好矿山复绿、安全监测、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2.2.5.2. 骨料及水洗砂生产线加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设备的操作、维修(大修及小修)、保养、更换(不包括主要生产加工设备的更换,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以发包人提供的清单为准),运营服务人员的组织和实施运行,加工所需全部材料的采购、储存等工作,矿区全风化、物料转运、废弃物存放及处置、水资源的购入和污水及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处理或防治工作;长胶廊道运行、码头运行(包括各种协调工作、码头堆场管理等)、产品上船等工作;加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产量保证等一系列工作。
2.2.5.3 矿山闭坑后所有区域不再利用的建(构)筑物等拆除,建筑垃圾和废料清理,满足土地复垦方案等工作。
2.2.5.4 按最终审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完成各项治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土地植被资源监测、植被重建监测、绿色矿山建设、矿地和谐等。
2.2.5.5 涉及到的审批及相关延伸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爆破方案、炸药审批等审批服务。
2.2.5.6 原矿区矿坑排水及其他安全服务。
2.2.5.7 外部供电的保障及运行维护工作,场内变电站运维及电费支付。
2.2.5.8. 发包人资产保管:保管时间为项目竣工移交至项目运营期结束。保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运营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将本项目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中的施工业务按照建设内容依法对应分包给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
②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应急部门许可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应当将本项目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治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有效的应急部门许可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运营(O)业务是否分包,其中矿山开采部分的分包运营单位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应急部门许可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同时满足)
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EPC+O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3.2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投标人设计负责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配置,但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满足3.1资质要求的企业时,其设计承包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投标人项目经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配置,但建设运营(EPC+O)总承包中的施工业务按照建设内容依法分包给满足3.1资质要求的企业时,其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含注册建造师证),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2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含注册建造师证),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含注册建造师证),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 安全总监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7运营(O)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若自行实施运营(O)总承包中的矿山开采部分,投标人运营(O)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及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含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运营期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7.2 投标人若依法将运营(O)总承包中的矿山开采部分分包给满足3.1资质要求的企业时,投标人运营(O)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配置,但其矿山开采部分承包商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及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含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配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运营期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 其它人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若因工作单位变更,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连续6个月的要求,以注册证书变更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9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连续亏损,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告。
3.10 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黑名单、中能建绿色建材公司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3.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需满足资格要求3.1中相关约定;资格要求3.2-3.8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资格要求3.9-3.1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联合体中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为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的实施主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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