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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PC总承包—2024 年 1 月桂冠电力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 互补光伏项目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2023-12-27 0
核心提示:钦北大直界排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北大直界排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大直镇。
2.2  建设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 139.01MWp,交流侧 100MW,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容量 250MVA,本期新建容量 100MVA。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项目简介:
2.5  招标范围:
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包括光伏场区、新建 220 kV    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 主变、箱变、 GIS 设备、预制舱(含舱内部分一、二次设备) 、无  功补偿、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等设备和材料由甲方供应,光伏组件、逆变器、 光伏支架等其它设备和材料采购由乙方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  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 ,移  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 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  措施, 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升压站、光伏场区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光伏场区详勘并出具报告,设 计优化、施工图勘察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等, 设备材料技术 规范书, 试桩, 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仅供参考。若招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 需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选型设计与采购(主变、箱变、GIS 设备、预制  舱(含舱内部分一、二次设备)、无功补偿、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  应)。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 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 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  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 且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为保证设备性能质  量: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暂估价固定报价,在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  名单内,由 EPC 总承包合同中标人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通过集团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3)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甲供设备包安装的除外)的安装与调试、升压 站整套系统的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及相关试验(涉网试验由发包人另行 委托),按照电网公司要求, 完成光伏电站内所有设备投运前所必须的所有相关试验及检查测试,所有现场调试、试验均由投标方负责。
(4)新建光伏电站(含升压站、进出场区道路等)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 平整(含建/构筑物、树木、杂草及树桩等一切附着物),施工用电、用水,办公等临建设 施, 接地工程, 道路工程, 集电线路工程, 升压站等土建施工。其中道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进场道路(进出各光伏场区道路) 、进站道路(进出升压站道路) 、施工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新建、改建道路。
(5)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水保、环保、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的施工、 专题报告编制及完成验收;负责牵头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和最终验收。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其他专题验收工作。
(6)负责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租赁、青赔、清表、复垦,费用已包含在报价里面。
(8)负责对架空集电线塔征地, 并办理征地手续, 征地费及手续费也在本 EPC 总承包 合同中;(9)负责电站投产运营后的生产生活永久用水设施和永久备用电源的设计、施工、投运和验收。
(10)以发包人名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11)按照集团最新设计施工要求开展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等“四优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并负责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及优化施工工作。
(12) 项目按照要求系统接入南宁、平班集控中心,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3)根据《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水电、风电、光伏智慧电厂技术指引(2022)的通知》
(集团网信〔2022〕454 号)要求,负责本项目智慧电站设计、施工、调试、验收。
(13)工作界面划分
(13)工作界面划分
①界面分界点
升压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上的绝缘子为分界点, 自绝缘子与龙门架连接处向发电侧以内  (包含龙门架)的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全由投标人负责。220kV 跳线及送出工程光缆的敷设、熔接等工作不含在本标段内。
②设备界面
除主变、箱变、 GIS 设备、预制舱(含舱内部分一、二次设备) 、无功补偿、高低压电 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应外, 其余界面分界点以内满足工程需求的全部设备及材 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需由投标人负责收货保管。甲供设备的卸车点为项目施工现场 (若甲供设备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 则卸车点到施工现场的所有转运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③施工界面
界面分界点以内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试验、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其它临时工程等一切满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14)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3.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级及以上的地面光伏电站 EPC 总   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50MW(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 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 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必须具有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 少 2 个 50MW(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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