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00MW机组锅炉是由哈尔滨锅炉厂设计和制造的褐煤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工况)为设计参数。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方式,配中速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5台中速磨,设计煤粉细度为35%。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26号。
2.1.2 招标范围:#2锅炉一次风效率提升改造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包交钥匙工程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高温烟气旁路、新增一次风加热器、热风旁路、相关烟风道挡板门、执行器、膨胀节等、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原系统优化改造(原设备优化,包含拆除、新建、恢复等)、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及保管、安装(含现场设备制作、防腐、等)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查、分部试运、整套试运、竣工、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1.3 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12月10日为止。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一次风效率提升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锅炉或锅炉辅助系统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