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业主(招标人)就业主2024年省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标包划分:本项目首批订单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
3.合同期限:五年,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预算总金额:29.5万元/年(费率5%)。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险种保险业务资格。注:保险 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保险 的授权函并加盖总公司章。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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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