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50天,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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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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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入口烟温提升及热一次风温加热) |
2号机组锅炉侧进行脱硝入口烟温提升改造、热一次风加热改造,热控侧、电气侧配合进行相应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入口烟温提升及热一次风温加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备下列任意一项资质:(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硝入口烟温提升及热一次风加热改造项目相关的业绩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注明机组规模(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21 13:50到2023-12-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