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五局三分局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施工项目机械式升降栈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5003-230078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三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1台机械式升降栈桥,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使用。采购设备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设备使用地点为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南的赵村镇境内,电站距鲁山县城直线距离约51km,距郑州和洛阳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57km和109km,距香山500kV变电站约70km。地理位置海拔3000米左右,鲁山县位于伏牛山东麓,淮河流域沙、颖河水系的沙河上游,东经 112°14′~113°14′、北纬 33°34′~34°00′之间,属属北亚热带与暖温带交叉过渡地带,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征是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气温、降雨等气象要素 年际差异较大,时空分布不均,同时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边缘性特点。
根据鲁山县气象站(海拔约 147.00m)1980~2019 年近 40 年气象观测资料统计,该站多年平均气温 14.8℃,极端最高气温 41℃(2005 年 6 月 23日),极端最低气温-16.7℃(1990 年 2 月 1 日)。多年平均降水量805.1mm,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匀,6月~9月平均降水量为524.3mm,占年降水量的65.1%,其中 7 月~8 月降水量为 320mm,占年降水量的 39.7%,12 月~次年 2 月降水量为 41.2mm,仅占年降水量的 5.1%。降水的年际变化显著,最大年降水量 1419.4mm(2000 年),最小年降水量 523.4mm(2013 年),相差 2.7 倍。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9%;多年平均蒸发量 1543.4mm;年平均风速 1.8m/s,年最大风速 21m/s,相应风向 WNW,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14.5m/s。主要灾害有暴雨、干旱、大风、冰雹、雷电、雪灾、寒潮、雾霾等。
设备主要用途:作为设备入仓的通道,总跨度20.67米,宽度3.5米,采用机械插销式升降,最大提升高度为4米。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机械式升降栈桥。
2.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机械式升降栈桥 | 材质为Q235B碳钢,总宽度不小于20.5米,单边宽度不少于3.5米,提升高度不低于4米,满足重量不小于50吨车辆通行。 | 1台 | |
说明:包含设备全部设计、制作、监造、运输、安装、技术服务、设备调试、现场培训、售后服务、13%增值税、包装、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全部费用。 |
2.4.交货期:2023年12月 30日前(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
2.6.技术要求:
2.6.1材质为Q235B碳钢;
2.6.2总跨度20.5米,单边宽度3.5米,设计为单边通行,满足不小于50吨车辆通行。
2.6.3采用机械式升降;
2.6.4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2.6.5质保期为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2.6.6随机资料要求
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设备整机使用说明书、设备整机零件图册(需报所有部分)、设备电气原理图、设备液压原理图。
2.6.7安装调试与技术培训
卖方应向买方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以操作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2.7.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请卖方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质保范围及服务网点。
2.8.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货物到达工地验收后,收到卖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
2、第二次付款:货物在工地成功运行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40%货款。
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满12个月)经使用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全额支付。
2.9 投标保证金(若需):本次询价不需缴纳投保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询价不接受代理商参本次报价。
3.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报价人应具有国内外类似采购项目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5报价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