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对新疆公司新能源所属5个场站222台风电机组主轴进行精维护工作,分别为 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小草湖风电场、 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风电场、 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湖风电场、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巴里坤分公司三塘湖风电场、 塔城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
(1) 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小草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西北约23km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安装66台单机容量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采用国电联合动力UP70S-1500型风机。
(2) 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风电场位于新疆博州赛里木湖,距离赛里木湖以东约6km,距离博乐市距离约90km,距离乌鲁木齐市的直线距离约470km,由乌鲁木齐市沿乌-伊一级公路(国道 312 线)可以到达风电场区域附近,通过赛管委公路到达场区,交通便利。总装机99MW,一期安装33台联合动力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组。
(3) 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75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共有66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4)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巴里坤分公司三塘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75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共有33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5) 塔城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位于新疆托里县铁厂沟镇以西25km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48.5MW,其中一、二期共有66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疆公司新能源所属5个场站222台风电机组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1)小草湖风电场:装机总容量99MW,安装66台1.5MW联合动力风电机组。该项目于2013年10月投产发电。现需要委托单位对56台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2)三台风电场:总装机99MW,一期安装33台1.5MW联合动力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组。现需要委托单位对11台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3)上湖风电场:总装机容量99MW,共有55台1.5MW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11台1.5MW天地风能风力发电机组。现需要委托单位对66台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4)三塘湖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共有33台1.5MW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于2012年投产。现需要委托单位对33台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5)玛依塔斯风电场:共三期风场,总装机容量148.5MW,其中一、二期安装66台单机容量为1.5MW联合动力风机。现需要委托单位对56台主轴进行精维护服务。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提出主轴精维护工作要求,投标人于10日内到各场站现场开展主轴精维护工作。
2.1.4服务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以西25km处小草湖风电场、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管委会以东约6km处三台风电场、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三塘湖乡新源路28号上湖风电场、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镇新源路1号三塘湖风电场、新疆托里县铁厂沟镇以西25km处玛依塔斯风电场。
2.2 其他:招标人下属各风电公司根据中标内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完成主轴精维护并单独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风机主轴精维护或主轴清洗或主轴专项检查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1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具有高处作业证的不少于6人,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