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两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厂址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常州电厂一期工程东侧扩建端场地,距离常州市区约17km。本工程#3机组计划于2025年6月投产,#4机组计划于2025年7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两台机组凝结水泵出口主水位调节阀、凝结水泵出口辅助水位调节阀、凝结水泵最小流量调节阀共6台进口调节阀的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供货,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
#3、#4机组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交货地点: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节阀供货合同业绩2份(供货范围至少应包含凝结水再循环调节阀(凝结水最小流量阀)或除氧器水位主调节阀)。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涵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非进口品牌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