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非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3-15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非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新厂位于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背锅窑子村。本次拟对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进行整体外委。
2.2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包头第一热电厂新厂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保洁;厂区道路及道牙路面清扫,面积约75000平方;构筑物周围无房屋的地方清扫面积约62642㎡;全厂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要求投标人成立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要求管理人员熟悉火电行业厂区环境,服务总人数不少于24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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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