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DNYZC-2023-12- 01-722-01 |
香 山风电场 1-3 期 风电机组“以大 代小”150MW 增 容项目塔筒制作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中卫香山风电场 1-3 期“以大代小”150MW 增 容项目,新建 24 台单机容量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均为 140m,总装机容量 150MW。本工程计划 2023 年 11 月 20 日风电场开 工建设,2024 年 3 月 1 日首批塔筒到货,2024 年 04 月 15 日前全 部供货完成。 本项目招标范围: 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作生产(不含法兰、筒体钢板采购) 、运输。 爬梯、塔筒全部内附件(桥架、铝合金爬梯、平台、支撑、支架、 安全滑轨、紧固件、纵向法兰及夹体、电缆夹及连接螺栓、电梯固 定支架及生根件、等塔内部件,具体内容详见塔筒制造图纸,未尽 部件全部由投标方提供) 的材料、制作、装配、防腐(包含油漆及 涂刷) 、包装。 2.塔段塔筒上需喷涂文字和 LOGO,文字和 LOGO 位置、内容、 颜色、字体和大小在合同执行阶段由招标方确定。 3.配合安装、塔筒设备、组合、清理、补漆,配合消缺、调试。 4.照明灯具、钢板、法兰甲供材料的检验。 5.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免费提供 2 套卸车用吊具(带) 、 分片塔筒的存放和组合工装。卸车吊具(带) 、分片塔筒的存放和 组合工装随第一批到货车辆到达现场。 6.所有供货设备运输到指定机位车板交货。分界点(现风场 330kV 升压站门口) 外道路通行协调、改造、证件办理、障碍物处 理、修整、恢复及中途转运场地租赁(含转运场地装卸车,转运场 地要满足同时存放至少两套塔筒的标准) 由投标方负责,到机位之 前的塔筒倒运工作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自行配备适应现场道路的 带后转向的转运车) 。 7.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根据主机厂提供的提资资料及备 料图进行分解,向招标方提供所需塔筒钢板和法兰的材质、规格、 数量、重量等详细列表(钢板采购清单) ,要充分考虑按相关标准 和规定所需入场检测的数量。如制作纵向法兰需要与筒体同材质同 规格的钢板,可考虑增加这部分数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 2024 年 3 月 1 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香 山 风 电 场 1-3 期风 电机组“以 大代小 ” 150MW 增 容项 目塔 筒制作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国家权威网站查询为准,请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报价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以“认证认 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 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 停、撤销状态) 。 8、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情形,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 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 10、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 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具有至少 50 套(单机容量 3.0MW 及以上风电主机配套) 塔筒 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 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安全运行的证明)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