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2024年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始建于1955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之一,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9月正式投产发电。经过六期建设、一期技改、部分机组铭牌重新认定,到1-7号机组关停,现总装机容量达到69万千瓦。机组容量为2×125MW、2×220MW,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040万吉焦。电厂坐落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松花江畔,是一家热电联产型企业,主要承担吉林地区用电、周边工业企业供热和市区冬季居民采暖供热任务。
2.1.2 招标范围:负责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2台125MW机组、2台220MW机组生产现场运行检修辅助工作,包含机、炉、电、燃运专业22个辅助岗位;厂大门、生产区域门及厂综合办公楼门卫工作;2台350MW机组生产准备集控值班员培训等;生产厂房现场设备冬季防寒防冻,清扫厂房外巡检路线积冰,积雪工作;燃料各段及翻车机现场设备冬季防寒防冻;总长11.3公里铁路,14条铁路专用线和道口积冰、积雪清理工作。负责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2台125MW机组、2台220MW机组汽机生产区域,锅炉生产区域、电气生产区域,发电分场办公区域、燃料生产区域、燃料输煤皮带间、 燃料分场筛碎煤机区域保洁、清扫以及厂司机工作。
2.1.3 服务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劳务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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