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孟石岭镇段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2023〕81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岚皋县孟石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皋县孟石岭镇九台村至田坝村段 ;
2.2 工程规模:新建生态缓冲带10046.36㎡,河堤加高250.81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全部内容 ;
2.3 项目投资总额:321.34万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孟石岭镇段;标段编号:E6109253546ga1xt55we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孟石岭镇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 12 月 12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17 日 09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