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全厂UPS、EPS共有近100台,其中包含施耐德、AEG及其他进口/国产品牌,具体见设备清单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主要负责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及合同期内新增 UPS、EPS 的维护检修(紧急招修、点检维护保养服务及维修备件提供)等相关工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UPS、EPS 的维护检修信息,8小时内赶到现场带相关备件进行维护检修。
2.2.1工作内容及要求:
2.2.1.1 UPS、EPS 整机和电池柜的检查(含紧固接线)和机器内部清洁吹扫,检查 UPS、EPS 运行情况,记录好电压、电流及电池电压电流,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2.2.1.2 更换故障电路板及模块并全面测试,提供测试记录。
2.2.1.3 检查电缆及通讯电缆的固定情况。
2.2.1.4 检查 UPS、EPS 整机端子紧固件、内部连接线。
2.2.1.5 对 UPS、EPS 进行各项运行参数的整定,UPS,EPS 及电池的通电全面检查(逻辑测试), 所有电路板及模块全面测试,提供测试记录。
2.2.1.6 进行 UPS、EPS 电池充放电活化工作,并填好所有的数据,提供测试记录。
2.2.1.7 进行各种 UPS、EPS 运行方式模拟切换工作,包括电池工作,主电源断电,旁路电源断电,UPS、EPS 旁路运行并做好各种参数记录。
2.2.1.8 对 UPS、EPS 进行参数设置、模拟试验、各种运行参数的整定。
2.2.1.9 检修前,投标人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检修方案,经招标人同意签字确认后按方案进行检维修。检修后,提供检修、测试报告。
2.2.1.10 检维修调试完毕后,由招标人验收签字,交付招标人使用。
2.2.1.11 质保期为UPS、EPS维护检修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2.1.12同一台设备在维修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再次发生故障(非本次维修范围),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直至缺陷消除,招标人不再支付维修费用,只支付由此产生的备件费用,备件费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2.2.1.13 检修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检修期到招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2.2.1.14 每次保养维护后 5 个工作日内对以上各项的检测结果做出标准制式的检测维护报告交招标人,作为每次保养维修的档案,报告必须是检测记录的原始数据,要求真实可靠。
2.2.2 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客户解决系统中的技术问题。
2.2.3 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维修、保养质量、进度、服务及价格情况对维修工作范围作出调整。
2.2.4 服务期限:三年。
2.2.45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UPS维修业绩1份或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的UPS框架维保业绩1份(业绩中需至少包含80KVA及以上容量UPS)。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未明确包含80KVA及以上容量UPS维修业绩的内容,可以提供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中需明确上述内容,如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均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中需明确上述内容,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持有并提供有效电气或电子或自动化或相关专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并提供2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维修作业人员,提供对应人员证件证明材料。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