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 电解槽石墨化阴极磷生铁浇铸生产线改造
项目除尘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一套中频炉除尘系统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服务等。
技术规格及数量/采购范围:
1)一套中频炉除尘系统及附属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运行。
2)对除尘系统进行技术、操作、维护等技术培训。
技术规格型号详见第6章技术条款。
若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内交货,具体的交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服务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编号:2023-08-01-991-03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电解槽石墨化阴极磷生铁浇铸生产线改造项目除尘器采购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4、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经营状况良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机电设备制造的企业。
3、投标基准日期近三年内,应具有3台及以上除尘器设备制造及安装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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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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