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盘山电厂)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公司距天津市110km,距北京约80km。主要燃用神华补连塔矿(80%)、准噶尔煤(20%)的混煤,煤质为中灰低硫烟煤;燃煤为铁路运输,运距450km。现有装机容量2×530MW,为俄罗斯制造的超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机组,机组已先后于1996年2月7日和1996年5月16日投产;现为天津供电区及华北电网的骨干电厂之一。除尘器为俄罗斯制造的双室双层六电场电除尘器,每台炉配置3台电除尘本体。随着 政策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燃煤发电机组后续可能出现的发电量市场占比降低,经营形势日益严峻,机组节能降耗和运行经济性要求不断提高。在此情况下,盘电公司结合自身运营和现有燃煤市场的情况,认为有可能会出现燃煤品质偏离现有煤种、燃煤灰分增加的情况。燃煤灰分增加将会使干除灰输送系统不能满足输送要求,出现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问题。目前本项目实际燃用煤种灰分含量也远远高于设计灰分含量,干除灰系统已达到甚至长期处于系统设计临界负荷上下运行。另外现有干灰输送系统运行中部分设备磨损严重,泄漏情况缺陷较多,维护工作量较大。
盘电现有干除灰系统显现出能耗较大,系统出力不足、稳定性欠佳等缺陷,因此对原有干除灰输送系统进行改造工作。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PC承包,包括除尘器灰斗出口至灰库之间的所有的设备、干输灰配套节能输送系统、锅炉本体输灰配套节能输送系统(系统的深化设计及材料采购)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申报和审批许可(含特种设备使用许可)、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系统过渡调试等所有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力发电厂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气力输灰系统低压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力发电厂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气力输灰系统低压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必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