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系统升级优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升级工作(含试运行6个月)。
2.6 招标范围:对平台升级优化及功能完善和数据接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配套产品,其中平台升级优化及功能完善包括:KAM场景展示平台、KKM数据计算平台、KDM数据汇集平台、工业互联网水电试点现场平台升级迁移、工业互联网平台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并将工业互联网系统接入公司iHN+手机APP平台;数据接入包括:新厂站接入(水电、火电)工业互联网、新能源厂站接入(光伏、风电)工业互联网、信息中心(水情、电能量、可靠性系统及统计类应用数据)接入工业互联网;以及现场采集服务器4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包括工业设备智能故障预测或软件开发方面)。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在国内发电企业完成工业互联网系统或设备诊断分析系统或大数据平台等建设的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含首页、能反映建设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及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或设备诊断分析系统建设或大数据平台建设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系统升级优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升级工作(含试运行6个月)。
2.6 招标范围:对平台升级优化及功能完善和数据接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配套产品,其中平台升级优化及功能完善包括:KAM场景展示平台、KKM数据计算平台、KDM数据汇集平台、工业互联网水电试点现场平台升级迁移、工业互联网平台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并将工业互联网系统接入公司iHN+手机APP平台;数据接入包括:新厂站接入(水电、火电)工业互联网、新能源厂站接入(光伏、风电)工业互联网、信息中心(水情、电能量、可靠性系统及统计类应用数据)接入工业互联网;以及现场采集服务器4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包括工业设备智能故障预测或软件开发方面)。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在国内发电企业完成工业互联网系统或设备诊断分析系统或大数据平台等建设的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含首页、能反映建设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及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或设备诊断分析系统建设或大数据平台建设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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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