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龙门镇。
2.2 机组容量: 4×600MW
2.3 计划工期:预计 2024 年 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日历 365 天,要求 2024年 1 月 25 日项目经理进厂,其他人员 2024 年 1 月 27 日进厂,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首次签订一年。合同到期后, 合同双方均对此项工作满意, 且工作范围、服务内容、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合同双方均同意,合同可逐年续签,共三年。
2.4 招标范围:1-2 号电除尘及省煤器、输灰系统、水力除渣系统、采暖、制冷、通风系统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工作;二期 3.4 号机组电除尘及省煤器、输送系统、 除渣系统及其辅助设备运行运行监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系统监控、巡视、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环保达标等与运行相关的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近 3 年内(2020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财务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 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 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0 时至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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