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31140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西藏扎拉施工局所使用的一级粉煤灰,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扎拉水电站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梯级,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坝址位于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厂址位于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距左贡县城约136km,距昌都约290km,距河口约83km,距上游碧土坝址17km。扎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546km2,多年平均流量11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4.8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5m,总库容914万m3,总装机容量1015MW(含生态电站15MW),多年平均发电量39.46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86亿kW·h),为二等大(2)型工程。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扎拉电站工程项目施工所需钢材采购项目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粉煤灰 | 一级 | 19622.20 | 吨 |
3.1上述数量仅为估算数量,具体数量以到货并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如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3.2计量方式:需方对交货粉煤灰进行过磅,实际交货数量以需方施工现场过磅量为主。
3.3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为整体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过程中,不在进行价格调整。
3.4结算说明:结算数量以实际收货并经双方签认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2023年12月15起按需求分批供货。
5、交货
6、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七章
7、其他:
(1)购销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内的货物单价不随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任何因素做出调整,买卖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合同内货物市场单价上涨或下降的造成的利益损失;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付款方式: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该批材料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6个月内支付50%-70%货款,剩余货款推后至下个结算周期,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19-202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竞标响应人需通过 集采平台、天眼查进行自查有无禁止投标情形。
6、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