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1-QT-04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 3、4号机组脱硝CEMS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为 2023年12月2日至2026年12月1日(计划),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9/21-QT-04401 3、4号机组脱硝CEMS运行维护 1.投标方负责脱硝CEMS 、碳排放设备及仪表全面维护、维修、校验、清扫、定期工作等并及时做好记录。 2.投标方在现场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关键部件(各备件要和原设备同型号、同厂家等)、上位机(带通讯软件)、烟气分析便携式仪表和备用整机(适用于现场设备),保证可随时维护更换。 3.投标方保障烟气CEMS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烟气CEMS设备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投标方提供便携式仪表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号机组脱硝CEMS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资格证,且持证时间不少于一年;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内1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CEMS运行日常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