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城建公司-红河县乡镇镇区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分包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城建公司-红河县乡镇镇区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分包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CC-HHXM-2023-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CC-HHXM-2023-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 -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城建公司-红河县乡镇镇区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分包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一标段污水治理工程进行招标
2.2 计划工期: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工,2026 年 11 月 12 日完工
2.3 建设 1.3.4 HSE 要求:杜绝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较大及以上 事故为零;重大及以上火灾、爆炸、治安为零;全员安全教育 率 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满足项目所在地施工环保 要求;疫情防控到位,感染指标为零。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一项; 3.3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 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5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 3.6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 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3.9 潜在投标人应在化学云采平台(工程分包)的《城建公 司-乡镇镇区治理项目一标段污水治理工程分包》(采购项目编 号:CNCECCC-HHXM-2023-01)合格分包方短名单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