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1.1标的物: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烧结区、球二区脱硫石膏。
1.2标段一:5#、6#、7#烧结机脱硫石膏(约6500吨/月);
1.3标段二:4#、8#烧结机脱硫石膏(约4000吨/月);
1.4标段三:球二区脱硫石膏(约2500吨/月);
(说明:以上标段每月具体量不固定,视生产情况确定。)
2、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
4、 。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及招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要求:
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客户自用加工处理的,需有处置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资质,需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场地堆放、处置加工(提供符合规范的场地照片并盖章);中间商采购给终端客户的,需提供自身有该类产品处置、采购、运输资质的营业执照,同时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协议以及终端客户处置加工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弃物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2、注意事项:
2.1因投标物资的特殊性,请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2.2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产品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若投标单位不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却执意参与报价并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我方招标工作延误的,同时扣罚其全额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2.5本次招标产品为固体废弃物,外排处置具有一定环保风险,为防止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飘洒泄漏、扬尘污染,出厂后由于自身的原因将产品乱倒乱排或随意掩埋,造成环保追责溯源风险,同时为确保正常生产,预防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外排产生堆积胀库影响生产,或出现环保问题、发生异常事件,中标后签订合同需按对应标的合同总金额的10%-20%交履约保证金。
2.6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全部按环保要求运输堆存并用于原料加工处理,不得就地转手或外排囤积、填埋、乱倒乱堆。必须有终端相关建材行业签订的加工使用购销合同,还需出具有能力储存、淡季或节日期间停产而临时堆放产品的场地,库存量至少达到3000t(10天以上)的书面及拍照证明材料。 2.7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2.8招标方不对标的物做任何质量承诺,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的质量要求。
2.9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查后才能参与线上竞价。
2.10、销售方式:线上竞价。竞价网 三、其它: 招标 地 邮 编:338001 招标工作咨询:新钢招标办公室 杨宇 业务详情咨询:新钢环保科技 刘煜 新钢能源环保部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