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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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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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科 21 号楼多媒体系 统建设项目 |
按照理念先进、系统稳定、功能完善、指挥高效的思路, 建设一套集本地会议、视频会议、多功能会议为一体的 会议室多媒体系统,同时将 8 号楼数字化指挥中心利旧 迁移至 21 号楼,与电力交易大厅合并布置。其中包括: 1F 大堂大屏、1F 大会议室、2F 视频会议室、3F 视频会 议室、4F 视频会议室、2F 交易大厅、会议管理平台等音 视频设备。 |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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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科 21 号楼信息机房 建设项目 |
电力改造、弱电系统:机房占地面积 66 平米,备品备件 间占地面积 13.5 平米。机柜、配电柜、精密空调、UPS 系统、动环系统:22 个 模块化机柜,单柜功率 3kW。实施服务、设备搬迁、容灾恢复:7 号楼 3F 机房设备搬 迁至 21 号楼信息机房,并将 21 号楼信息机房部署为灾 备机房。 |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能科 21 号楼多 媒体系统 建设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因账户冻结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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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 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 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 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 CNIETS-2 级及以上评价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有近五年内(2018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至少 2 个同等规模项目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且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 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无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LED 显示系统、视频处理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会议管理平台)原厂授权及原 厂质保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 1 名专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或 PMP 认证资质,具有 5 年以上 多媒体集成项目实施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学历、资质证书和该成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任社保证明。 |
2. |
上海能科 21 号楼信 息机房建 设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因账户冻结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 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 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 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CS2 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 CNIETS-2 级 及以上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 2、业绩要求:有近五年内(2018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至少 2 个同等规模项目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人民币)且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 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无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机柜、精密空调、UPS、储能模块)原厂授权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 1 名专职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或 PMP 认证资质,具有 5 年以上集成项目 实施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学历、资质证书和该成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任社保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