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主厂房、控制机柜室、空袋库、配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 ,已由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3]29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招 标
2.1.2 工程名称: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主厂房、控制机柜室、空袋库、配电站工程
2.1.3 项目地
2.1.4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电池级碳酸钠生产线1条,包括结晶装置、干燥装置、输送装置、包装装置等配套设备;主装置厂房、控制中心综合楼等设施,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本次招标为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主厂房、控制机柜室、空袋库、配电站等土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1.6 工期:2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完成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主厂房、控制机柜室、空袋库、配电站等土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土建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页截图和竣工验收单(或交工证书)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三种情形: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文件中需附以下资料:1)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附查询结果截图。
3.1.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月数(至开标时间的当月或上个月为截止时间)≥3的社保缴费证明。(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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