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120MW分布式综合智慧能源I期60MW项目第一批30MW工程EPC总承包。
3.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各乡镇
4.服务期:本工程总工期365天,每个标段工期不超过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实际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MWp,分为6个标段,每个标段5MWp。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利用辖区各乡镇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0.4kV接入低压公变,最终以江西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为准。也可采取光伏专用变方式10KV并网,光伏专用变应符合业主要求,经确认同意,且合同价格不因此调整,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前期开发、设计、屋顶承载力测试并出具报告、屋面防水修复处理、设备组件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及并网验收手续、设备监造、调试、性能质量保证、工程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承载屋面防水质保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配合国家电投集团电站大数据监控平台接入、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等,及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内容的总承包。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近三年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3.施工业绩要求:
(1)近三年承接过至少1个光伏项目的建安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6日12:0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