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环工程
广东云硫环保新材料科技 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
五环公司-云硫环保精制湿法磷酸项目-桩基工程(试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五环工程 广东云硫环保新材料科技 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五环公司-云硫环保精制湿法磷酸项目-桩基工程(试桩)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3111-PCM1001-RD)。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3111-PCM1001-RD/01
标段(包)名称:五环公司-云硫环保精制湿法磷酸项目-桩基工程(试桩)-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云硫环保精制湿法磷酸项目——试桩工程
2.2 计划工期: 1. 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5日(具体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 完工日期:2024年01月03日。
2.3 建设 符合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要求,符合相关国家、广东省、云浮市安全合格标准。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并有相应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