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4日、2008年3月投入商业营运。二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1月投入商业营运。
本项目主要为厂区钢结构及设备的油漆防腐整治。
对#1锅炉钢架、#1湿除、#1电除尘、码头、廊道、综合管架等区域钢结构、设备、管道的防腐工作;本项目施工所需主、辅材料以及脚手架、工器具等均为投标人提供。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防腐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电厂防腐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