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大坳拦河闸坝加固改造工程水生生态补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3D204CO594Z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大坳拦河闸坝加固改造工程水生生态补偿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渔业服务 |
水生生态补偿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9,1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大坳拦河闸坝加固改造工程水生生态补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小企业比例达到40%或以上。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应达到40%或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依据符合上述合同份额比例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28%(40%*70%=28%)。全部服务的意向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符合上述合同份额比例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④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大坳拦河闸坝加固改造工程水生生态补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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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北部市管水利设施事务中心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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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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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