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钢结构加工制造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16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钢结构加工制造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为期1年的钢结构加工制造服务,预估采购总量1850吨。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钢结构生产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包括原材料、材料加工制造、运输到项目地、试验检验、技术服务等。采购总量为约定期限1年内的预测数量,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4交货期:第一批交货时间为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10天以内,15天之内全部到达现场,具体交货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2.5交货
注:本标段分项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根据项目具体采购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根据固定分项单价分别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每个项目使用规模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量,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钢结构加工制造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且合计不少于15000吨,其中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不少于2项。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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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