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东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16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东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标包1,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标包2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5 服 务 期: 2024.01.01~2024.12.31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和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两个标段,投标报价为总价,均分由上述两个单位分别承担。
标段一、标段二:本项目为食堂保洁、用餐供应等。食堂需保证全厂职工早、午、晚餐的供应和招待餐厅的日常烹调工作,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做好三班职工及加班人员工作用餐。工作时间为2024年全年,确保全年电厂正常工作时间及加班期间用餐。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的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食堂就餐区域的室内保洁,餐桌餐椅无油渍、摆放整齐;清洁地面、墙面、门、贴脚线、窗框、窗台、窗玻璃,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备2个劳务派遣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方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只参与标段一或标段二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标段一和标段二须保持同一报价水平,否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