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区2023年度技术支持公告
核心提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区2023年度技术支持意向征询函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区2023年度技术支持意向征询函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区2023年度技术支持
咨询服务名称:技术支持
贷款编号:2000002540
招标编号:0703-2040CIC2Y657
合同编号:SCGA-Z-23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获得一笔贷款用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实施,并计划将其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本次合作社能力培训合同下的支付。本次技术支持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农村转型和包容性、可持续性发展,财政部申请国际农发基金资金,在四川省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区是全省五个项目县之一。
广安区位于四川省东部,华蓥山中段西侧,长江二级支流渠江下游,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邓小平同志故里;幅员面积1030平方公里,东邻大竹、邻水县,南接华蓥市,西连岳池县,北靠渠县、蓬安县。利用国际农发基金在项目区尤其是贫困区开展“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符合我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是对我国扶贫开发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贯彻落实,是利用国际合作基金开展脱贫攻坚的具体体现,也是扶贫工作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现实需要。该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广安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
技术支持是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的重要内容,旨在提高广安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区项目办)对项目的管理水平,帮助提升扶持的合作社生产、管理、交易和服务等发展能力,确保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稳定、高效推进为导向。
2.1培训目标
提高区项目办对项目的管理水平,帮助提升扶持的合作社生产、管理、交易和服务等发展能力,确保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稳定、高效推进。提供技术指导后,区项目办和合作社财务、档案规范化建设;合作社农产品营销能力提高;区项目办管理人员和合作社负责人熟悉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和合作社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定位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具体包括:
(1)为区项目办和合作社提供财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技术支持;
(2)协助区项目办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管;
(3)协助区项目办指导、监督、审核合作社商业计划书实施,提升合作社商业计划在业务稳健性方面的质量;
(4)协助区项目办开展国际农发基金项目的知识管理;
(5)协助区项目办对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进行监测评价;
(6)按照区项目办要求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及相关培训,总结宣传经验,剖析撰写典型范例;
(7)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政策宣传、专业咨询、理论指导;
(8)为区项目办和合作社提供招标文件技术指导与审查;
(9)为区项目办和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支持服务;
(10)完成区项目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规模目标
技术支持总服务量40人月(总计1200人次)。
2.3进度目标
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月。根据项目办和合作社需要可后续跟踪继续服务直至项目实施结束。
三、服务服务任务及范围:
3.1需求评估
要求技术支持机构深入广安区,对技术支持需求做出调查分析与评估,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编制技术支持需求报告。
3.2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机构应根据需求,编制技术支持方案,技术支持机构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内容、技术支持模式、服务响应时效、人员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3.3项目实施
技术支持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支持方案,采用多种模式开展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招标文件指导与审查等多方面的技术支持;需采用便捷、高效、多样的服务方式,服务期内确保合作社技术支持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四、项目实施机构及进度:
(1)项目执行机构
该项目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
(2)项目执行进度
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月。
五、咨询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熟悉涉农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合作社经营管理,有意愿为“三农”服务。
5.2能力经验
(1)本项目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合作项目,投标人应具有项目管理及财务等相关经验;
(2)本项目涉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现代农业发展、合作社经营与管理等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标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承担过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配备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确保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5.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农业咨询、技术推广类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技术推广或技术服务类能力;
(2)本项目涉及合作社经营与管理、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技术等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标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承担过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配备师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丰富的研究成果,确保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七、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现邀请有意向的咨询机构提供以上服务的《意向函》。请在《意向函》中提供以往承担的类似工作任务、积累的相关工作经验、拥有的人才资源等,并提供一份综合的机构简介,提供公司的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项目管理协调、方式和方法论)、技术能力(公司的专业化、公司经验、公司作为主要合作伙伴进行的类似项目的数量)、地理经验(公司在中国的经验、公司在四川地区的经验、常驻/四川办事处),且更能体现公司的综合实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任务大纲。
八、感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注意《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采购指南》(2019年12月)(以下称“指南”)中的政策和利益冲突条款。
九、咨询机构的选择将按照CQS程序进行。
十、发布媒体:本次投标邀请在 ( /)和中国通用招标网(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咨询单位需要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联络中仪国际招标 获取,如不便至现场获取,可提供快递服务,费用及遗失风险自担。
开票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咨询单位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咨询单位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发票开具后本公司将根据咨询单位填写的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确保意向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递交截止时间后再送到的意向函将不再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咨询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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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3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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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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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