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城南片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3]0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监理分为3个标段 2.4监理期限:计划2023年12月18日开工,2024年12月16日竣工,共计365日 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94.70万元;二标段101.30万元:三标段:110.45万元。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本项目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财务要求:2022年度 3.1.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今承接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监理内容包含道路、给水或排水任一专业即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同时具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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