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距离合肥市直线距离185km。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本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主厂房内2台250t、跨度23.0m桥式起重机,1套平衡梁,桥机轨道、滑线等附属设备;
(2)地面GIS室内1台10t、跨度17.5m桥式起重机,桥机轨道、滑线等附属设备;
(3)地下GIS室内2台5t的电动葫芦及附属设备(简称地下GIS室电动葫芦),轨道、供电电缆等附属设备;
(4)机电仓库内1台12.5t、跨度约19.2m桥式起重机,桥机轨道、滑线等附属设备;
(5)尾闸室1台80t、跨度7m桥式起重机,桥机轨道、滑线等附属设备;
(6)上述合同设备(不含尾闸室桥机)的安装和调试。其中,滑线、轨道、车挡及附件(包括各类预埋件)的供货由卖方负责,安装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2.3交货及安装进度
主厂房桥机轨道及附件暂定2024年05月交货;桥机本体及滑触线暂定2024年9月交货;平衡梁暂定2024年10月交货。地面GIS室桥机所有设备暂定2025年09月交货,地下GIS室电动葫芦所有设备暂定2025年6月交货,机电仓库桥机所有设备暂定2025年12月交货,尾闸室桥机所有设备暂定2025年06月交货。单台桥机的安装调试工期暂定为不超过2个月。
由于工程进度的不确定性,上述交货期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交货地点: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尾闸室桥机为车板交货,其余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制造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安装单位)具有桥式起重机安装A级资质;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后,为位于中国境内的水电站(含抽蓄电站)设计制造过起重量大于等于250t、跨度大于等于20m的永久桥式起重机设备,并安全运行(需提供供货合同和运行证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量在25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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