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器械(进口)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QWWQZ-W305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WWQZ-W305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适用范围 |
1 |
乳突牵开器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 |
组织镊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 |
显微钩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4 |
砧镫关节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5 |
显微剪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6 |
耳镜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7 |
耳镜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8 |
耳镜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9 |
耳镜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0 |
手术剪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1 |
显微镊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2 |
手术剪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3 |
显微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4 |
显微剪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5 |
显微皮瓣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6 |
筋膜压平器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7 |
显微钩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8 |
耳钳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19 |
耳钳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0 |
显微钩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1 |
显微剥离器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2 |
吸引管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3 |
吸引管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4 |
钝头吸引管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5 |
钝头吸引管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6 |
钝头冲洗吸引管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7 |
探针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8 |
耳钳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29 |
锤骨钳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0 |
显微剪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1 |
显微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2 |
显微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3 |
显微剥离器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4 |
砧镫关节刀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5 |
显微针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6 |
耳钳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7 |
显微钩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8 |
显微钩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39 |
显微针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40 |
剥离子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41 |
筋膜准备盘 |
1 |
把 |
用于耳显微手术 |
说明 |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4.规格技术、型号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
||||
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进口类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
||||
6.交货 5.其他:1)配置要求及技术要求、材质、适用范围均应完全响应;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非一次性耗材承诺函。 2)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售后服务(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物资编目赋码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3)中标人(成交人)预中标后,须提交采购人所在省份近两年内最低价承诺函(特殊情况需提交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所投货物风险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部分相关指标注册检验报告(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所投货物部分或全部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授予的追溯材料(如逐级代理授权书等)。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申领方式 线上报名方式,电子版文件通过“邮件”发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采购平台 或 网站主页 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 (2)标书购买:潜在投标供应商凭用户名验证身份登录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3)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若有),为确保各投标供应商可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前一天提交下述报名审核材料,如在报名截止当日提交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审核不及时导致报名不成功,一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报价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注意:公对公请备注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私对公请备注单位简称和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逾期(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将无法付款下载电子标书。审核材料同步发送到qzhxyycgglk@163.com。 (5)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6)平台问题可拨打“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62108037获取支持,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30分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4日08时30分 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谈判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授权资料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 八、项目信息发布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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