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灵璧风电二期项目可研报告(收口版))。
整个浍沟风电场位于以泗宿高速和徐明高速交叉形成长沟枢杻大桥为顶点的三角形区域内,场址距灵璧县城约18 km。浍沟风电场分三期建设,一期规划建设70 MW,场址位于灵璧县浍沟镇境内,一期项目正处于建设期,预计2023年年底投产。本项目为二期项目,规划建设100 MW,场址位于灵璧县禅堂镇、尹集镇和杨疃镇乡镇境内。二期场址范围为东经117°23′16.34″-117°35′19.46″,北纬33°45′1.27″-33°39′19.88″,二期场址毗邻一期场址,位于一期场址的西侧,二期场址的南侧为泗宿高速公公路S04,一期场址的东侧为徐明高速公路S07。二期风电场位于平原地区的农田间隙处,有村村通公路到达风机位附近,交通条件便利。
该风电项目安装16台6.2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60m,总装机容量100MW,本风电场多年平均理论发电量2.043亿kWh,经过28.9%的综合折减(不含尾流折减)后,本风电场工程预计年上网电量为2.043亿kW·h(综合折减28.9%后),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043h。
本项目采用混塔,风电机组设备由甲方供应;本期风电场所发电量利用已经建成的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送出,本期不再新建送出线路。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含:塔筒(架),风电机组出线,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设备,接地,交叉跨越,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风电机组、电气设备等土建工程;升压站区扩建部分,包括2#主变压器、2#主变 GIS间隔、35kVII段配电装置、2# SVG补偿装置、2#接地变、综合自动化系统扩容、通信系统扩容、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等。
灵璧浍沟风电场一期已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远期规划主变容量为320MVA,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勋庄变,一期已安装1#主变(1×70MVA);本项目是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的二期,本期新建一台主变(#2主变,容量为100MVA)及220kV侧间隔,预留3#主变的位置。
根据系统通信要求,需随本工程电缆段单回路部分敷设 1 根 24 芯 GYFTA53 光缆, 双回路部分敷设 1 根 48 芯 GYFTA53 光缆(进站段采用 GYFTZY 光缆);架空段单回路 部分架设 1 根 24 芯 OPGW 光缆,双回路部分架设 1 根 48 芯 OPGW 光缆。
监控系统设备配置和功能要求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风电场监控系统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监控系统和升压站监控系统。
风电机组监控系统由风电场集控层、风机现地间隔层和数据通信网络组成。现地间 隔层采用光纤以太网环网结构与风电场集控层连接。风力发电机组的监控系统随风力发 电机组主设备成套供货。
本项目建成后由安徽省调调度管理, 远动信息和计费信息同时送往省调和地调,系统通信采用以光纤通信为主的方式。
本项目暂定工期:开工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4年8月30日前首批(不少于4台风机)并网发电,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最终以上级公司下达的本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且不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监理服务期为14个月,且非监理人原因的服务期延长不超过2个月,监理费将不作调整。超过2个月,超过的时间按照投标综合单价及人员考勤单独结算,且增加的服务费不超过合同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服务费达到限额前1个月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相关事宜另行协商处理,否则超额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1.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灵璧浍沟风电场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项目监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单位须对该风电项目进行监理机构组建、监理服务费报价等,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该风电项目监理服务合同。
监理招标范围为 灵璧浍沟风电场二期项目从施工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土建工程(包括各类道路、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电缆沟或架空线路、塔架、220kV升压站配电装置土建、建构筑物及屋外配电装置构支架)、风力发电机组和塔架安装、升压站内二期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验收等全面监理,负责对现场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做好合同、安全及信息管理,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质量监督检查配合及闭环验收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系统和附属项目的监理。投标人参加工程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会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土建或电气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