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J-006)
一、 招标条件
印尼PT.Ithaca Resources煤炭堆场及长距离输送系统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Ithaca项目煤炭储、运、配系统(煤场储量约110万吨),其中包含5座汽车卸煤站,23座转运站,1座二级破碎站,2台堆料机,8km普通皮带机(堆场区约5km、 码头区域3km,共31条皮带机,从1.2m到1.8m四种规格),27km长距离皮带机,11座变电所(其中含一座150kv变35kv变电站),生产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煤泥沉淀池以及系统辅助设施,系统年最大输送量3000万吨。分两期建设。本项目需完成全部基础设计并提供初版的基础设计图纸(满足90%精度,工程量及造价偏差在±10%的深度要求)、BOQ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CAPEX 和 OPEX)、EPC 招标的工程范围和规格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J-00601 堆场厂前区基础设计及系统消防基础设计 堆场厂前区基础设计及系统 消防基础设计 200 注意:已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再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堆场厂前区基础设计及系统消防基础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煤炭行业或冶金行业甲级。 4.资格能力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覆盖工程设计,且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海外项目设计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国际标准。近5年,3项(含)以上印尼地区项目业绩,其中应包含有2项美标工业设计合同。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如: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往来发票\客户验收记录等)。 6.财务要求:1、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3、不接受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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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